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解读
浏览人数:904 2007-12-24
 
                
        1、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基本情况。
        粮食直补资金是来源于粮食风险基金,通过改革把原来补在流通环节的钱拿出来直接补到农民手里。我省从2003年在苏北5市开始试点,2004年全面实施。
        农资综合直补是2006年开始实施的,主要是2004年以来煤电、化肥、农药等农资价格上涨,增加了农民的种粮成本。为鼓励农民多种粮、种好粮,减少因涨价引起的种植成本上升,中央于2006年出台了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效果如何?
        两项补贴政策实施让农民直接获得了最大的实惠,2007年两项补贴资金全省累计为23.28亿元,农民人均享受补贴接近50元。通过补贴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粮食种植面积出现恢复性增长,全省粮食种植面积从2003年的6989万亩增加到2007年7600多万亩,粮食总产从2003年494亿斤,恢复到2007年的620亿斤左右。
        3、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的标准是多少?
        考虑到水稻在我省粮食安全中的重要地位,我省粮食直补政策只补贴水稻,补贴标准为每亩20元。
        农资综合直补标准2006年对种植水稻、小麦的农户进行补贴,水稻每亩15元,小麦每亩10元。2007年对补贴范围和标准进行了调整,按照省里核定到市、县(市、区)的补贴面积,每亩补贴30元。
        4、两项补贴政策的补贴范围是什么?
        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的耕地不予补贴。
        5、为什么会出现实际种植面积与享受补贴面积不一致?
        2006年之前,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是按照种一亩补一亩的原则进行的。为妥善处理保障粮食安全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关系,将粮食直补纳入全面达小康,将建设新江苏全局统筹考虑,并按照操作简便的要求健全粮食补贴制度,2007年对两项补贴实施办法进行了调整,改按粮食实际种植补贴为按核定补贴面积补贴。即省里按照产需供求大体平衡、确保全省口粮自给的要求,分别以2006年水稻实际补贴面积和有关耕地面积资料为依据核定市、县(市、区)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面积。这一核定面积与农民实际种植面积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6、补贴面积是如何分解落实到农户的?
        按照省里核定到市、县(市、区)的补贴面积,由各市、县(市、区)将省里核定的补贴面积逐级分解并负责落实到农户,具体到户办法有各县(市、区)政府研究制定。因此农民要对照当地实施两项补贴政策的具体办法,计算自己应当享受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
        7、补贴资金是如何发放到农户的?
        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在补贴资金的发放办法上全部实行“一折通”发放到户。
        8、有疑问到什么地方咨询?
        对享受补贴面积有疑问的到农林(农业)部门咨询,对补贴资金有疑问的到财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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