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事项名称:种畜禽类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包括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和种畜禽进出口审核) 二、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种畜禽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江苏省种畜禽管理实施办法》。 申请材料目录: 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 (1)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选址情况、设施设备情况、技术力量以及种畜禽来源、生产情况、销售去向等。 (2)江苏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见附件1。 (3)《江苏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申请续发许可证的养殖场提供到期许可证的复印件,新申请许可证的养殖场不需要。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种畜禽进出口审核 (1)农业部进出口种畜(禽)审批表:见附件2。 (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出口国官方或官方委托机构出具的种畜禽系谱证明 (5)申请进口种畜禽数量符合实际生产能力的说明材料 (6)国内申请进口单位与进出口代理商签订的《种畜禽代理进口合同》以及进口商与出口商签订的《种畜禽买卖合同》,自理进出口单位只需提供《种畜禽买卖合同》:均为复印件。 (7)进口种奶牛时,需提供《奶牛进口申请单位承诺书》和《奶牛进口诚信代理承诺书》:均为原件。 三、办事流程: (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申请→受理→审查(包括疫病检测、现场勘查等)→核签报批与发证。 (2)种畜禽进出口审核:申请→受理→审查(包括疫病检测、现场勘查等)→核签报农业部审批。 四、办事期限: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及法定依据:暂不收费。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四条,可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价格部门制定。 六、办事时间: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厅行政许可中心、省农林厅畜牧兽医局和省畜牧兽医总站。 办理人员:丁辉、王勇 办理地点: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农林大厦208、902室 八、联系方式:86263211、86263902 九、相关材料下载:后附有关格式文件的示范文本: (1)江苏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农业部进出口种畜(禽)审批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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