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审批办事指南
浏览人数:1599 2007-06-22
 

一、办事事项名称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审批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三、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市级审核→省级审核→审批(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报国家林业局审批)

四、办事时限

20个工作日。经批准可延长10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办事时间

周一~周五

七、受理部门

江苏省林业局

八、联系方式

025-86227805

九、相关材料下载: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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