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事项名称: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办事指南 二、办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农业部55号令)三、办事流程:申请→提交资料→受理→审核→批准→报农业部备案 办理审核需要提交的资料: 1、《新兽药临床试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报告一式两份(包括研制单位基本情况,新兽药名称、来源和特性); 3、临床试验方案原件一式两份; 4、委托试验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 5、实验承担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6、新兽药临床前研究,包括药学、药理学和毒理学研究的有关资料一份; 7、试制产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草案)、试制研究总结报告及检验报告; 8、试制单位《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9、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的,还应当提交农业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办事时限:自受理六十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七、受理部门:江苏省农林厅行政许可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二楼 八、联系方式:窗口电话:025-86263210(办公室)86263211(传真) 监督电话:025-86263611、86263501 九、相关材料下载: 新兽药临床试验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