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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兽药广告审批(非重点媒体发布) 二、办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 三、办事流程:申请→提交资料→受理→审核→批准 办理审核需要提交的资料: 1、《兽药广告审查表》一式二份; 2、其它相关资料一式二份。 四、办事时限:自受理二十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七、受理部门:江苏省农林厅行政许可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二楼 八、联系方式:窗口电话:025-86263210(办公室)86263211(传真) 监督电话:025-86263611、86263501 九、相关材料下载: 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