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二、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包括现场堪察)—审批。 三、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 (3)、直接为草原保护和为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情况材料(非畜牧业用地的其它修建工程,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四、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单位:厅行政许可中心 地点:南京市阳光广场8号省农林厅2楼 联系电话:025-86263210 联系人:季飞 监督电话:025-86263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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