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办事指南
浏览人数:1505 2007-06-21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二、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包括现场堪察)—审批。
三、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
(3)、旅游活动的材料及相关证明;
(4)、不得侵犯所有者、使用者合法权益及破坏草源植被书面保证。
四、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单位:厅行政许可中心
地点:南京市阳光广场8号省农林厅2楼
联系电话:025-86263210
联系人:季飞
监督电话:025-86263211
责任编辑: 林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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