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或者采伐国家、省重点种质资源审批办事指南
浏览人数:1382 2007-06-20
一、法律依据:
《种子法》
、
《江苏省种子条例》
二、办理程序:申请-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审核-省级审批
三、申报材料:
⑴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⑵申请表及申请报告;
⑶采集或采伐的理由及证明材料。
四、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单位:厅行政许可中心
地点:南京市阳光广场8号省农林厅2楼
联系电话:025-86263210
联系人:季飞
监督电话:025-86263211
责任编辑: 林初有
[
打印此页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文章:
本网为公益性网站,若单位或个人不同意转载此文,请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