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二、办理程序:申请-受理-省审核-报部审批 三、申报材料: ⑴、申请人身份证明; ⑵、申请报告; ⑶、说明出口的目的、品种、数量的材料及相关证明。 四、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单位:厅行政许可中心 地点:南京市阳光广场8号省农林厅2楼 联系电话:025-86263210 联系人:季飞 监督电话:025-86263211 七、相关材料下载: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