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二、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三、申报材料: 1、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生产经营母种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生产经营原种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3、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1名以上、生产技术人员2名以上; 4、有相应的灭菌、接种、培养、贮存等设备和场所,有相应的质量检验仪器和设施。生产母种还应当有做出菇试验所需的设备和场所; 5、生产场地环境卫生及其他条件符合农业部《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要求; 6、菌种特性介绍,申请母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品种权人的授权书面证明; 7、菌种生产经营质量保证制度。 四、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单位:厅行政许可中心 地点:南京市阳光广场8号省农林厅2楼 联系电话:025-86263210 联系人:季飞 监督电话:025-86263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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