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伟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浏览人数:3505 2007-02-05

苏农党[2006]37号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苏组干[2006]225号批复,经研究决定:

  朱伟方同志任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戴洪生同志的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 吴靖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本网为公益性网站,若单位或个人不同意转载此文,请与本站联系)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