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农业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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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事局、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市委农工办,省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资格评审委员会和江苏省农业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拟于2007年8-9月分别召开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 全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高级农艺师(畜牧、兽医、农经)师、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 机关工作人员取得农业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 二、申报评审条件 2007年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和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农经)师的申报评审,仍按照苏职称[2003]8号和苏职称[2003]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凡2006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机关工作人员申报农业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与专业技术人员一致,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一)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和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农经)师资格个人申报材料要求: 1、省职称办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份,16K排版,A3纸正反打印,格式请分别从www.jsagri.gov.cn“人事园地”中下载); 2、《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30份,A4纸正反印,请从www.jsagri.gov.cn“人事园地”中下载); 3、任现职以来获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附该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2份及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能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的专著、论文2—5篇(原件); 5、有关证件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国家(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省人事厅组织的《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同时附原件)、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有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6、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基本情况公示结果报告2份; 7、申报材料除评审表、简介表、公示结果、计算机合格证原件不装订外,其余均需按类装订成册。 申报评审材料以一人一袋整理,每袋请贴好打印好的封面(封面格式从www.jsagri.gov.cn“人事园地”中下载),并在材料袋底部贴好写有姓名、单位、专业、编号的字条(须打印,编号由省农林厅职称办统一编)。 (二)评审材料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内容要翔实齐全,手续要完整。评审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请各市局职称办或省厅局职称办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防弄虚作假。 (三)请各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将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分别输入《2007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情况一览表》和《2007年农业技术副高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Excel表,表格采用统一样式,请从www.jsagri.gov.cn“人事园地”中下载,填写该表时按专业分别输入制表),并各打印一套,同时提供电子表格。 (四)市职称办或有关厅局职称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五)请各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将申报人员照片(1寸)以市为单位收齐后一并上交,用于办理资格证书。 四、申报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2007年5月30日为报送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请各市委农工办、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和省有关厅局职称办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核、推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到省农林厅职称办。联系电话:025—86263517。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年度考核申报要求 在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者,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如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按有关规定延迟申报。 (二)关于外语和计算机评审要求 今年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仍执行现行政策,即申报江苏省农业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外语应用能力将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但鼓励其参加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应取得全国(全省)职称计算机统考的合格证书,或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获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了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凡取得全国(全省)职称计算机和职称外语统考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在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得先评后考。 (三)关于面试答辩 申报农技推广研究员和破格申报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农经师)资格的人员,须进行面试答辩,答辩成绩作为高评委评审的依据之一。 (四)关于连续申报 2006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评审后必须有新的成果方可连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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