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省各地农经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目标,推进农村改革,规范农经管理,拓宽农经服务,充分发挥农经部门在建设新农村中的职能作用,坚定信心,强化目标责任,狠抓工作任务落实,成效明显,活力显现,促进了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积极推进农村三大合作,深化改革促发展。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速发展。会同省工商局和省民政局,分别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登记管理指导意见。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创工作机制,开展全省首届“四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优秀品牌评比,组织实施合作组织上网工程,推动品牌建设。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健全管理制度,开展建立台帐试点,完善分配制度。强化业务辅导培训,全年各级举办辅导员培训班100多期,培训近25000人次。目前全省建立6410个合作经济组织,成员200万人,带动农户304万户,其中年经营额超过千万元的有500多家,注册商标1400个,省级“四有”合作经济组织达到247个。二是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稳步推进。年初在苏州相城区召开全省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座谈会,分解任务,交流经验,指导各地坚持“因地制宜、民主决策、依法办事、维护稳定”的原则,抓好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份设置、资格界定、收益分配、制订章程和健全组织机构等环节,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苏南具备改革条件的地方已基本完成社区股份制改革任务,苏中和苏北一些有条件的地方正在抓紧社区股份制改革进程。目前全省建成约1500家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组织,其中村级920家,组级580家。净资产总额达到143.8亿元,经营性资产108亿元,其中量化资产89亿元,股民153万人,今年上半年总收入约为11.3亿元,2005年底分红总额2亿元,人均分红140.2元。三是农村土地股份合作扩大试点。坚持平等协商、自愿互利、保底分红的原则,在土地升值空间大、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的地方,积极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今年新增土地股份合作社88家,累计达到190家,入股土地面积近20万亩。 二、加强三大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管。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精神,印发工作意见,指导各地编制农民负担方案,贯彻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减负政策措施,对苏中苏北八市乡镇负责人进行政策法规培训,联合省税改办印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加强11个县农民负担监测,总结推广南通市管理制度和工作经验,组织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做好涉农负担信访接待处理以及部分地区重点信访的督查督办。二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下发《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暂行办法》,加强工作指导。目前全省有部、省两级仲裁试点29家,其中今年新增部级仲裁试点单位10家,省级仲裁试点单位8家,新培训省试点仲裁员280人。开展土地流转有形市场试点,到今年底全省累计流转土地面积785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15.3%,其中今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近20万亩。加强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农村土地承包档案规范化管理,全省15个县(市、区)实行土地承包与流转信息化管理。三是加强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乡(镇)、村创建活动,目前全省乡、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达标率分别为73%和72%,全省90%的乡镇实行村账乡镇代理,98%的村实行村级财务公开,98%的村建立民主理财组织,62%乡镇实行会计电算化。典型引路,树立示范样板,对全省约10%的乡和1%的村授于省级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全年培训2000多人次,全省70%农村财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加强业务指导,有效控减村级债务,到2005年底全省村级债务总额为222.19亿元,其中2005年度化解债务74.4亿元,化解率为33%。 三、发展农经服务,创新为农服务机制。全面推广农经一站式“窗口”服务,按照抓点、扩面、设窗、增效的“八字”要求,坚持有固定服务场所、明确服务内容、规范服务章程、健全服务组织、良好服务手段的“五有”标准,扩大服务范围,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到去年底全省80%以上乡镇开展农经五项服务,其中618个乡镇开展了农经一站式“窗口”服务。在启东市召开全省乡镇农经服务经验交流暨表彰会,对13个县、21个乡镇开展农经服务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积极探索联合农技、农机、土管、劳保、供销社、财政等涉农部门共同开展为农综合服务试点。2005年全省农经部门组织签定农产品营销合同和协议5.4万份,实现销售收入18.6亿元;70%乡镇农经部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60%乡镇农经部门开展政策咨询服务,接待12.1万人次,调解合同纠纷近4000起,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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