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绿办[2007]15号 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认证互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 为了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我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认证工作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在我省市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之间开展互查。互查对象和时间详见附件。 各市在互查工作中应采取座谈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检查对象的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政策和经费、工作模式,特别是2007年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认证、复查换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察、调研,并将有关情况和建议写成书面材料,2007年9月25日前报我办。 附件: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认证互查表 二○○七年九月四日2007互查.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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