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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文件 农质安函[2007]92号
关于开展内检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 为认真贯彻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的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强无公害农产品行业自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从今年下半年起在全国重点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工作目标 依据《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管理办法》,在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复查换证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内检员的培训工作,确保三年内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配备至少1名培训合格的内检员,保证标准化生产、投入品控制、生产记录落到实处。 二、 工作安排 (一)中心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教材、统一师资、统一考试、统一发证”的原则负责内检员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省级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本行业内检员培训具体工作。开展培训应提前30天向中心报送培训具体方案,经中心批准后实施。未经中心批准的培训,不予发放全国统一的培训合格证书。 (三)省级工作机构应根据工作要求,将内检员培训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予以安排。有条件的地区,年内开展一期内检员培训。 三、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内检员培训是指导生产企业和基地农户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措施,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和生产档案记录的重要途径,要充分认识到内检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保障经费,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做好培训规划的制定和落实。工作机构要结合本地特点,做好本地区、本行业的三年培训规划,同时认真组织规划、计划落实,确保三年内所辖区域的获证企业,配备至少1名经培训的内检员。 (三)培训不以盈利为目的,严格按中心统一要求进行培训,保证培训实际效果。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办公室 2007年8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