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07年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工作补贴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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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农认函[2008]01号 关于落实2007年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推广与监管工作补贴的函 各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 2007年,各市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函[2007]29号)文件要求及年初我办下达的工作任务,现对各市实行标志推广与监管补贴奖励,具体补贴金额参照各市2007年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购买数量,折算成“标准标”占全省的比重执行(见附表)。补贴资金用于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工作,由各市自行支配,我办有权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请你单位将签订的工作协议于2008年3月日前寄至农林厅绿色食品办公室,联系人:黄宜荣,电话:025-86263621。各市在2008年工作中,要继续并将标志推广与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制定具体措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附件:1、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工作协议;附件2:2007年标识使用及补贴情况.xls2007标识奖励附件1.doc 2、2007年全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使用情况。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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