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产地、产品复查换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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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农认办[2008]02号 关于做好2008年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产地、产品复查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 为了做好2008年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产地、产品复查换证工作,全面完成无公害农产品工作任务,现将2008年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认定认证和复查换证材料一起上报,全年分两次进行,上报我办的时间分别为2008年5月底和11月上旬。 二、评审方法。认定认证和复查换证材料均由各市完成初审,我办在材料规定上报时间后十天内组织集中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现场考察。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现场考察由我办统一安排,由省厅种植、园艺、畜牧三个专业组具体负责,各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在2008年4月底前将认定认证现场考察计划报我办。复查换证现场考察由各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负责安排。 四、材料要求。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一体化推进的要求进行,具体见附件。 各地要稳步扩大产品总量规模,在确保完成今年下达的新增无公害农产品指导性计划及复查换证率达80%以上任务的基础上,着力提高无公害农产品占全部农产品的比重;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和监督抽检力度;要制定具体措施,加强标识的推广和监管;要结合当地的市场准入制度,适时选择部分农产品实施无公害农产品强制性认证,力争全省无公害农产品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1、江苏省种植、园艺类无公害农产品申报材料要求; 2、江苏省畜禽类无公害农产品申报材料要求; 3、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材料要求; 4、一体化推进工作注意事项。 二○○八年四月十日苏农认办[2008]02号附件1、2、3申报及复查换证材料要求.xls苏农认办[2008]02号附件4:一体化推进工作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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