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标识管理文件附件.xls 苏农认办[2008]06号 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 根据《关于下达2008年农产品质量建设专项资金指南的通知》(苏农计[2008]49号、苏财农[2008]57号)文件精神,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和标识奖励每个产品补助7000元,补助资金中含1000元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推广和使用经费。为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管理工作,提高全省无公害农产品标识使用率,经研究决定,2008年新获证和到期复查换证的无公害农产品企业需预缴标识购买使用推广费,用于集中购买无公害农产品防伪标志。具体缴纳办法如下: 一、2008年新获证的无公害农产品企业每个产品预缴标识购买使用推广费1000元,同一个企业2008年新获证产品超过3个的,缴费上限为3000元; 二、2007年已获证但尚未获得补助的无公害农产品企业每个产品预缴标识购买使用推广费1000元,同一个企业2007年新获证产品超过3个的,缴费上限为3000元; 三、2008年到期复查换证的无公害农产品企业每个产品预缴标识购买使用推广费300元,同一个企业当年复查换证产品超过3个的,缴费上限为900元。 标识购买使用推广费由各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代收代缴,我办集中到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购买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并发放到各市。请各市统计全市新获证和复查换证企业预缴金额和购买不同类型标志的数量,认真填写统计表(见附件1、附件2),我办将按照清单统一购买标志发放到各市。 新获证单位须在获得补助前预缴标识购买使用推广费,凡是预缴费的无公害农产品企业,我办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核实名单后,优先列入省财政补助名单;不预缴标识购买使用推广费的新获证企业,将暂不列入省财政补助名单;复查换证企业须在提交复查换证材料时一并预缴标识购买使用推广费,不预缴标识购买使用推广费的复查换证企业,将不予办理复查换证。各市须提供详细的当年新获证企业、复查换证企业预缴标识购买使用推广费的企业名单(见附件3) 各市要将标识管理工作列为今年无公害农产品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出、操作性强、统一规范”的原则,强化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管理,确保标识推广使用率达50%(按企业数计)以上。一是掌握动态,积极推进。要及时了解各地标识推广的先进经验,借鉴成功做法,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制定措施,层层落实。要加强对标志推广与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要求,重点产品强制贴标上市,新获证和复查换证的产品要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三是督促检查,考核奖励。我办将在年底继续按照各市全年标志购买数量(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提供清单),折算成“标准标”占全省的比重执行补贴奖励。 附件:1、_____市新获证的无公害农产品企业预缴标识购买使用推广费和购买标志数量情况; 2、_____市复查换证的无公害农产品企业预缴标识购买使用推广费和购买标志数量情况; 3、已预缴标识购买使用推广费的新获证、复查换证无公害农产品企业名单。 二○○八年六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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