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六大举措助农民无公害蔬菜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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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3 |  |
吉林省长春市政府出台了六大措施,以确保30个蔬菜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和农贸市场顺利实施无公害蔬菜准入制度。 (一)建立法规体系,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工作,通过立法规范农产品标准化发展,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实施进程; (二)健全标准体系,确保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等级、污染物监控、检测方法及标志(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技术规范,以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浇灌用水、大气质量、土壤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 (三)通过示范区或生产基地带动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按照统一环境质量、统一技术、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的方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建立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 (四)在农民中加大农产品标准化相关知识、政策的宣传力度,同时健全推广体系,各级农技推广部门要积极开发规范配套的无公害生产技术体系,加快推广普及; (五)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监管,对农产品产地的水、大气和土壤等环境污染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对已经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生产农产品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区域,将其划为农业污染治理区,制定治理规划和方案,对不能治理的要退出食用农产品生产; (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设立速检设备,对有害、有毒农产品不进货、不销售,对有机磷重金属严重超标的农产品,一经发现就地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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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明 |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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