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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整体推进现场检查的通知 各市认定办及有关产地认定整体推进县(市、区)农林(农业、多管、林牧渔业)局: 产地认定整体推进工作是今年我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的重点,也是农产品质量建设的突破口,为了切实做好此次工作,省厅将从9月中旬起,组织相关专家及管理人员对首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县(市、区)各申报主体进行材料审核、检定产地规模和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组成 二、时间安排 三、检查程序 2.现场检查。对申报材料符合产地认定要求的申报主体,按照产地现场检查的要求分专业进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现场检查,并填写《产地现场检查情况表》。 四、检查重点 1.申报材料。审核每个产地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见附报材料)与真实性。 2.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应是农业经营企业或符合条件的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乡镇农技服务组织及个人。乡镇农技服务组织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其乡站定岗、定编必须到位,能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产地主导产品种植面积必须达到全乡镇种植面积的50%以上,而且集中连片,畜禽产地必须是由特色主导产业乡镇的养殖小区或养殖大户组成(年出栏生猪30头以上,羊20只以上,肉鸡5000只以上,蛋鸡栏存2000只以上);乡镇农技服务组织与农(养殖)户之间要有紧密的利益关系,与农(养殖)户签订技术指导协议,产地环境和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乡镇政府需制定严格控制国家违禁农(兽)药和高毒高残留农(兽)药销售、使用的“乡规民约”。 3.产地规模。检查各个产地区域分布图及产地所在乡村位置,用GPS卫星定位仪现场核对标定拐点位点,核定每个产地规模。 4.投入品控制。检查产地投入品(重点是农(兽)药、除草剂、化肥、饮料及饲料添加剂)经销途径、使用登记情况及农户(养殖场)登记台账;抽查申报产地范围内农资经销点,检查是否经销国家违禁和高毒高残留农(兽)药。 5.质量控制措施。重点检查产地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产地内部质量自检及环境治理保护等措施落实情况。 6.抽查比例。生产过程现场检查原则上按申报个数的30?50%进行抽查,如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需提高抽查比例,直至对每个产地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方法参照常规产地认定。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附 报 材 料 1.申报材料目录 2.申报函 3.产地认定申报书 4.产地区域范围和生产规模 5.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 6.生产操作规程 7.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 8.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9.农户(养殖场)生产记录及投入品使用台账 10.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宁、扬、泰检查组人员名单
盐城、南通检查组人员名单
苏州、常州、镇江检查组人员名单
宿迁、连云港检查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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