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草种生产经营情况调查的通知
苏牧总(便函)[2006]26号
浏览人数:1857 2006-04-30
 

南京、徐州、淮安、苏州市农林(林牧渔业、畜牧兽医)局、无锡、常州、南通、连云港、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市畜牧兽医站:

    《草种管理办法》已于1月12日由农业部以第56号令发布,并于3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全省草种管理工作,决定对全省草种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一次调查,现将《2005年草种生产情况调查表》、《2005年草种经营情况调查表》以及主要调查的草种品种目录和填表说明(详见附件)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调查填写,确保内容的真实性。相关表格可以从江苏农业网“畜牧业”子目录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Jsagri.gov.cn)。请于五月底前,以市为单位将汇总的统计表格盖章后报送我站牧草科,同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Email:y86263361@yahoo.com.cn)。联系电话:025---86263361, 传真:025---86263369,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24号(江苏农业检测大楼311室), 邮编:210036。

    附件:1、调查草种品种目录及填表说明

          2、2005年草种生产情况调查表

          3、2005年草种经营情况调查表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来源:江苏省畜牧兽医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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