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澄清《关于印发〈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贯彻实施的通知》的函
浏览人数:1805 2006-08-17
 

各市、县(市、区)畜牧兽医站:

    近日,我站接到部分市、县站举报称:北京新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私刻我站公章下发了《关于印发〈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贯彻实施的通知》征订书稿,给我站带来了不良影响。希望各市、县(市、区)畜牧兽医站在接到可疑电话、传真、通知后,认真辨别,并向省总站核实,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此函。

江苏省畜牧兽医总站

二OO六年八月十七日

 

 

 
来源:江苏省畜牧兽医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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