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办[2006]4号 各市、县(市、区)农工办、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 近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农发[2006]1号),对各级农业部门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现随文转发。各地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有更大的作为,发挥更大的作用,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意见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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