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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农人[2007]2号
各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林业、畜牧兽医)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省农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始终把做好“三农”工作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情系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在平凡的岗位上脚踏实地、默默奉献,用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涌现出一批感人至深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树立了农林系统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为弘扬创业、创新、创优“三创”精神,在全系统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更好的服务“三农”,经研究决定开展“感动农民”十佳农技推广人物评选。 一、评选范围 市、县(市、区)农林(农业、林业、林牧渔业、畜牧兽医)局干部职工;全省乡(镇)农技推广人员;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干部职工。 二、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参评: 1、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热爱农业科技推广事业,有崇高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职业修养和职业形象; 3、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高效农业规模化推进、动植物病虫害与疫病防治和农村清洁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4、发扬“三创”精神,在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中作出突出贡献,获得重大成果,得到农民广泛认可; 5、投身农技推广事业,在个人生活、家庭、情感等方面的事迹感人至深。 三、评选办法 1、先由各市、各农林职业院校在本系统(本单位)组织推荐,符合条件者认真填写推荐表,候选人先进事迹简介要求字数600字以内。 2、省农林厅成立“感动农民”十佳农技推广人物评选领导小组,采用评审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办法,选出“感动农民”十佳农技推广人物。 3、对“感动农民”十佳农技推广人物人选在江苏农业网(www.jsagri.gov.cn)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 省农林厅对入选者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物质奖励,并在《新华日报》设专版对“感动农民”十佳农技推广人物专题介绍,展示先进农技推广人员风采,激发全省农林系统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 五、其他事项 1、各地接到本通知后,由各省辖市农林局牵头,成立“感动农民”先进人物推荐工作小组,组织对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农技推广先进人物进行层层推荐。 2、各市推荐出来的“感动农民”先进人物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3、“感动农民”先进农技推广人物以市为单位上报,每市限荐1名;各农林职业院校单独上报,每院校限荐1名。上报时需正式行文。 4、各市、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截止时间3月15日。 5、本次活动由省农林厅人事处、办公室具体负责。 邮政编码:210036电子信箱:asong9898@163.com 联系电话:025-86263408025-86263509 传真:025-86229143 联系人:宋良才 潘桂英 附件: “感动农民”十佳农技推广人物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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