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的通知
浏览人数:1892 2007-04-29
 

关于举办第五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

(上海)交易会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连续举办四届,取得了明显成效,已成为我省与上海农产品贸易的重要平台。为巩固、拓展这一成果,经省领导同意,第五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将于20071123-25日在上海国际农展中心举办(具体见工作方案)。

今年是落实省委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总目标的起步之年,也是中央提出建设现代农业的开局之年。各市要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作为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抓手,按照《第五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工作方案》的要求,充分展示“一村一品”、一乡一品一村一企取得的新成果,打响一批区域特色农产品和重点农业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促销活动,主动举办各类专场、洽谈推介活动,帮助企业找伙伴、搭平台、疏渠道、促增收,把江苏农产品推向市场前沿。要在认真总结前四届成功举办经验的基础上,早发动、早宣传、早组织、早落实,切实把第五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交易会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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