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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农计[2007]158号
各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省有关单位,厅直属单位、各有关处室: 现将2007年农业部第一批下达我省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并按以下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一、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各项目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部省有关财政支农项目财务管理的规定。项目资金必须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流和滞留。 二、加强项目的考核检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按照有关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实行综合考核,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与厅计财处及相关职能处室联系。 三、制定和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农业部批准的项目规模,及时制定和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含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各市承担的项目由市里统一汇总项目实施方案,省级单位承担的项目由省业务主管部门统一汇总项目实施方案,并于8月31日前报送省农林厅计财处。 联系人:孙锐 联系电话:025-86263714 电子信箱:abc@jsagri.gov.cn 附件:2007年部级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汇总表(分市下达) 二○○七年八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