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入户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通知
浏览人数:699 2007-08-20
 
 

苏农办科[2007]9

 

 

 

各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农业厅局长座谈会议精神,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科技服务促进秋粮增产和农民增收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7]34号),现就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切实依靠科技加强秋粮生产、发展高效农业和促进农民增收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科技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科技进村入户工作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推动力。今年上半年,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省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主题,不断强化农业科技服务工作,全面开展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在灾情较重、上年基数较高的情况下,取得夏粮丰收,为全年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开了一个好局。当前,我省农业生产面临着淮河流域洪涝灾害严重、水稻病虫害偏重发生、生猪疾病多发等不利形势,全年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受到严峻考验。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增强做好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抗灾减灾和抓好秋粮生产科技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将加强科技服务作为当前农业科技工作重点,组织和发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一线,大力开展技术指导和科技服务,加强秋粮生产田间管理和灾区恢复生产发展,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二、把握工作重点,推进科技入户

(一)大力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

按照“工作措施到村、上下联动抓户”的要求,依托科技入户工程,结合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等项目,围绕农民实际需求,深入圈舍田头,对农民进行“手把手、面对面”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帮助农民加强田间管理,搞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生猪疾病防控等生产技术工作。省级技术执行专家要按照各自职责,把握服务重点,到县开展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加强对基层专家、技术指导员的培训;深入调研,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并对各地出现的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确保技术指导工作取得实效。市、县级专家要强化对技术指导员和重点示范户的培训指导,将技术工作落到实处。技术指导员要做到关键环节主动入户、突发事件及时入户、技术咨询随时入户,全面提高技术的入户率和到位率。

(二)重点抓好水稻等秋熟作物的田间管理

当前,水稻等秋粮作物生产正值田间管理的关键时期,要确保各项科技措施落实到位,提高技术含量。要组织专家,认真分析研究当前苗情、墒情和病虫草害发生情况,统筹安排,科学制定技术方案,加强病虫害的监测与统防统治力度,努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在环太湖地区,要全力组织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广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技术,有效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在沿淮受灾地区,要深入田间地头,全面了解灾情与农民意愿,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发展,指导灾区做好秋冬种生产安排,选择符合本地区抗灾救灾实际的优良品种、优质肥料、病虫防治用药、作业机具等生产资料,及时恢复农业生产,把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积极做好促进高效农业规模化的科技服务工作

高效农业规模化是我省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第一工程,是促进农民增收长期而重要的任务。要针对高效农业种养类型多、科技含量高、生产周期短的特点,着重围绕园艺、养殖等不同行业特色,充分发挥科技在提高农业效益上的根本性、基础性作用,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分作物、分区域制定技术指导方案,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加大技术的集成与组装配套,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在规模生产和产品深加工上多下功夫,做大做强高效农业。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技术实施方案。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要在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各级各类农业科研、教学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参与到科技服务工作中来。既要把科技服务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又要精心策划好标志性活动,强化宣传,努力营造科技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工作机制创新

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与协调,促进农科教紧密结合,建立“三农”会商制度,共同研究重大问题;推动产学研协作,努力形成农业科技力量大联合、大协作的格局;要整合资金、项目和人才等资源,形成人、财、物协同进村入户的工作局面,推进农业科技推广机制创新,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水平。

(三)强化督促检查

要加强检查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将开展秋粮生产和抗灾减灾科技服务工作作为科技入户工程各实施项目、技术指导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深入学习农业科技推广标兵的先进事迹,鼓励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配套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科技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上传江苏农民培训网//科技入户,编发各类简报交流实施成效和工作经验;11月底前,将全年农业科技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报我厅科教处。

 

 

 

 

 

 

二○○七年八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 仲伟玮[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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