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检查情况交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浏览人数:786 2007-08-23
 
 

苏农办经[2007]10

 

 

关于印发《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检查情况

交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市农工办、镇江市农林局:

88日,我厅在南京召开了以减轻农民负担为主的农经工作检查情况交流会,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检查情况交流会会议纪要》(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检查情况交流会会议纪要》

 

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农工办、省监察厅、省税改办

江苏省农林厅办公室            2007823日印发


附件:

 

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检查情况

交流会会议纪要

  

88日,省农林厅在南京召开了以减轻农民负担为主的农经工作检查情况交流会。各市检查组组长、业务处室负责人,省纪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农工办、省税改办及省农林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韩波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农林厅副厅长祝保平主持会议并作总结。

会议认为,各地围绕全省农林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的要求,进一步统一认识,强化领导,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以减轻农民负担为主的各项农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农民负担监管扎实有效。认真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重点加强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农业生产性费用、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村级组织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的监管。今年,全省农民承担一事一议筹资和自愿以资代劳预算总额为9.68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二农村三大合作快速发展。上半年,全省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52家,带动农户29.4万户;新增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314家,新增合作社股民30.2万人;新增土地股份合作社68家,新增入股土地面积15.8万亩、入股农户7.4万户。三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基础规范。以开展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乡、村创建活动为抓手,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基本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目前,全省60%以上的乡(镇)、村财务管理达到合格标准,90%以上的乡镇、90%以上的村实行村账乡代理制度,90%以上的村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财务公开,70%的乡镇开展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工作。

会议指出,随着形势的变化和改革的深入,少数地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地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识有所淡化,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资金使用不够规范。二是农村三大合作地区发展不平衡,内部运行机制不规范、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三是少数地方村级财务公开不规范,民主理财流于形式,村级债务增长较快等。各地要围绕年初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目标,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要继续加大农民负担监管力度。按照国办发[2007]4号、农经发[2007]11号、苏农负[2007]4号文件精神,强化基层干部的政策法规培训,加强对一事一议所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管,继续坚持农民负担监督卡、农民负担预决算审批等监管制度,加大对农民反映强烈问题的督查、督办、查处力度。二要继续推进农村三大合作改革。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真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继续深化四有三级联创活动。稳步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苏南地区重在运营质量、规范管理,苏中地区重在典型引路、稳步推进,苏北地区重在坚持条件、把握原则。稳妥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坚持条件、积极引导、规范操作。三要继续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在开展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乡、村创建过程中做到三个结合,即与清理财务混乱村相结合、与加强党风廉正建设相结合、与控减村级债务相结合。

韩波副厅长强调,目前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形势是好的,农民负担明显减轻,连续四年没有发生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加重农民负担的隐患依然存在,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地要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措施。在工作责任落实上,狠抓涉农负担信访通报制度;在监督检查上,完善明查暗访制度;在专项治理上,对农民反映突出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对农民信访比较集中、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重点监控。对一些典型案件要一抓到底,坚决制止一切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祝保平副厅长充分肯定了这次全省检查工作,认为这次检查收到了预期的效果,既达到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作用,又为今后进一步做好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关于下一步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重点抓好七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07]11号)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检查督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二是按照省厅等七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苏农经[2007]15号)要求,迅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9月份要完成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10月份要进行整改。三是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知识电视大赛、专业合作社产品展示展销、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评比等三项活动。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农工办、省农林厅<关于扎实开展乡镇农经综合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办[2007]31)精神,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服务工作。五是根据省农林厅、省工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指导与服务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苏农经[2007]14号)精神,积极指导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做好登记注册和建章立制等工作,定期与工商部门沟通协调,合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六是按照省厅《关于推荐诉讼对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的通知》(苏农办经[2007]9号)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七是结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务管理混乱村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经[2007]8号)精神,继续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乡、村创建。各地要把这次会议精神,特别是这次检查情况,及时向市里分管领导汇报。要充分认识保持农村稳定是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要结合这次检查,对当前农经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研究部署。

 

责任编辑: 仲伟玮[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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