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变更“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实施单位的请示
浏览人数:752 2007-10-10
 
 

苏农计[2007]208                    签发人:王春喜

 

 

关于请求变更“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实施单位的请示

 

农业部:

我省苏州市国营昆山市种猪场申报了农业部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项目主要实施内容是加强对梅山猪种质资源的保护。目前项目资金20万元已下达我厅,由于在项目申报和审批过程中,原项目单位国营昆山市种猪场进行了转制,新成立昆山市梅山猪保种有限公司,项目任务移交给昆山市梅山猪保种有限公司开展。经征求苏州市农林局意见,我厅要求梅山猪保种有限公司重新编写项目实施方案。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请求变更“2007年梅山猪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实施单位,即由国营昆山市种猪场变更为昆山市梅山猪保种有限公司实施。

妥否,请指示。

附件:1.关于请求变更“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实施单位的请示(苏市牧[2007]40号)

2.“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昆山市梅山猪保种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月九日

 

 

(联系人:朱旭东,电话:02586263705

 

 

主题词:畜牧业  项目  请示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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