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第六届农运会申办办法的通知
浏览人数:958 2007-11-13
 
 

江苏省农林厅

文件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农民体协

 

苏农办[2007]25


 

 


关于江苏省第六届农运会申办办法的通知

 

各市委农工办,市农林(农业)、体育局、农民体育协会、有关院校,县(市、区):

经省政府批准,省第六届农运会将于20084—5月举行,本次大会是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形势下举行的我省农民体育盛会。为努力将本次大会办成一个欢乐和谐、特色鲜明、公平有序,安全顺利,充分展示新时期农民新风采的农民自己的盛会,现将申办办法通知如下:

一、省第六届农运会主办单位为省农林厅、体育局、农民体协,省辖市及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有关农业院校为承办单位。

二、申办原则:

遵守自愿承办的原则。

三、比赛经费:

(一)按照“共同举办,共同负担,地方自筹,定额补助”的原则,主办单位承担参赛人员的食宿、裁判员及比赛器材。承办单位负责入场式、赛场(会场)布置,气氛营造,工作人员等各项保障。

(二)本次大会各赛场的广告资源由承办方掌握、支配。

四、申办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承办积极性,当地政府及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支持,并作为2008年度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二)具备申办项目的场地(馆)条件。

(三)本级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四)具有较强的承办能力,确保承办的比赛(项目)安全顺利。

五、申办方法:

(一)以本级政府、(院校)的名义申办,并主办方提交书面报告。

(二)根据主办方的竞赛预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可选择主会场或分赛场的承办。

(三)在申办的报告中,对承办的质量要有明确的承诺。

(四)主办方在接到承办的申请后,由省农林厅、体育局、农民体协联合进行实地考察,好中选优。

六、项目组合

(一)主会场:

1、承担开、闭幕式及高跷竞走、拔河、打弹弓、爬绳、原地挑担、拖重物、抛秧、30米搬重物、5分钟50米抗旱提水保苗、4×50米抗沙包接力 6034足跑 605人抗洪搬沙包、60米麻袋跳搬运粮食、搬重物高度赛、徒手高尔夫、负重中距离赛(80米搬挑粮食、100米推轮胎取消。)

2、表彰“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乡镇。

(二)分会场:舞龙,龙舟,(风筝、钓鱼),秧歌(新增),4个分赛场。

(三)乒乓球、定点投篮、象棋按2007年底村书记、村主任的比赛成绩计算,不再另赛。

七、申办时间:书面申请材料于20071231日前报省农民体协。联系电话:025-86263921(传真)。

 

 

江苏省农林厅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农民体协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 仲伟玮[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本网为公益性网站,若单位或个人不同意转载此文,请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