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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农办[2007]25号
关于江苏省第六届农运会申办办法的通知 各市委农工办,市农林(农业)、体育局、农民体育协会、有关院校,县(市、区): 经省政府批准,省第六届农运会将于2008年4月—5月举行,本次大会是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形势下举行的我省农民体育盛会。为努力将本次大会办成一个欢乐和谐、特色鲜明、公平有序,安全顺利,充分展示新时期农民新风采的农民自己的盛会,现将申办办法通知如下: 一、省第六届农运会主办单位为省农林厅、体育局、农民体协,省辖市及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有关农业院校为承办单位。 二、申办原则: 遵守自愿承办的原则。 三、比赛经费: (一)按照“共同举办,共同负担,地方自筹,定额补助”的原则,主办单位承担参赛人员的食宿、裁判员及比赛器材。承办单位负责入场式、赛场(会场)布置,气氛营造,工作人员等各项保障。 (二)本次大会各赛场的广告资源由承办方掌握、支配。 四、申办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承办积极性,当地政府及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支持,并作为2008年度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二)具备申办项目的场地(馆)条件。 (三)本级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四)具有较强的承办能力,确保承办的比赛(项目)安全顺利。 五、申办方法: (一)以本级政府、(院校)的名义申办,并主办方提交书面报告。 (二)根据主办方的竞赛预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可选择主会场或分赛场的承办。 (三)在申办的报告中,对承办的质量要有明确的承诺。 (四)主办方在接到承办的申请后,由省农林厅、体育局、农民体协联合进行实地考察,好中选优。 六、项目组合 (一)主会场: 1、承担开、闭幕式及高跷竞走、拔河、打弹弓、爬绳、原地挑担、拖重物、抛秧、30米搬重物、5分钟50米抗旱提水保苗、4×50米抗沙包接力 、60米3人4足跑 、60米5人抗洪搬沙包、60米麻袋跳搬运粮食、搬重物高度赛、徒手高尔夫、负重中距离赛(80米搬挑粮食、100米推轮胎取消。) 2、表彰“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乡镇。 (二)分会场:舞龙,龙舟,(风筝、钓鱼),秧歌(新增),4个分赛场。 (三)乒乓球、定点投篮、象棋按2007年底村书记、村主任的比赛成绩计算,不再另赛。 七、申办时间:书面申请材料于2007年12月31日前报省农民体协。联系电话:025-86263921(传真)。 江苏省农林厅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农民体协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