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农业项目督查情况的通报
浏览人数:739 2007-12-28
 
 

苏农计[2007]244

 

 

关于2007年农业项目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农工办、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

为加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力度,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2007年农业项目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农计发[2007]42号)安排,厅农业项目督查领导小组于2007711 --18日、2007123--8日分两次组织厅计财、审计、纪检等部门人员,组成8个督查小组,对全省12个市承担的0506年两年农业部下达我省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支农专项、省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和农重资金项目进行督查。现将本次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督查采取集中督查的方式,共督查了34个农业项目,其中:国家农业基本建设项目10个、测土配方施肥项目5个、省级外向型农业项目5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5个、三项工程项目5个、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4个。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大多数项目承担单位能按照部、省农业项目管理的要求规范实施,项目执行情况较好;建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招投标制和监理制,项目管理工作得到强化;认真做到专户管理,专帐核算,项目资金使用较为规范;有专人分类、收集和整理建设资料,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较好。其中,执行较好的项目有:扬州市宝应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承担的2005年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无锡市惠山区农林局承担的2005年世通出口草莓基地建设项目、连云港市东海县种子站承担的2006年常规水稻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宿迁市宿豫区土肥站承担的2005年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南通市如东县农业局承担的2005年、2006年农业科技入户项目等。

在对以上项目承担单位给予表扬的同时,督查组认为,随着国家和我省对农业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农业项目在建设和管理上还存在不少问题,部分项目存在建设进展缓慢、财务管理混乱、档案资料散缺等情况,少数项目存在建设程序不规范、降低建设标准、违规使用资金等现象,个别项目擅自变更计划、管理严重缺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

一、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盐城市建湖县植保站承担的2005年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湖县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17万元,建设期为20061月~20076月,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土建工程和田间观测场至今未开工。

无锡宜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承担的2006年常规水稻良种繁育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839万元,建设年限为20061—200712月,项目批复下达已有一年多,土建、田间工程至今未开工。

宿迁市泗阳县兽医站承担的2006年省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二期项目,项目总投资258.22万元,仪器设备由省里统一招标,土建工程由承担单位负责实施,计划要求在20073月底完成,但至200712月督查时项目土建工程的改造方案还没有。

二、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

盐城市建湖县种子站承担的2006年杂交水稻良种繁育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873.43万元,建设期为20068月~200712月,项目目前仅完成投资94.3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8%。该项目还存在建设程序不规范,表现在:建设合同不规范,在某镇建设的田间工程委托该镇政府实施,却没有明确具体建设内容;招标不合规,没有完整的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设失察,完全交由工程监理单位管理。

三、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

淮安市盱眙县土肥站承担的2006年测土配方施肥项目,

违规用项目资金支付借用植保站人员工资及公积金等共5489元,列支考察费8000元及职称评审费等, 将项目管理费3万元于20066月直接划转县农业局。

泰州兴化市联富食品有限公司承担的2006年现代农业(出口蔬菜)科技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91万元,建设期为200611月~200711月。督查中发现该项目报销凭证不规范,有的直接以供货单位的收据入账;没有建立项目辅助账,无法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收支;不仅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而且已建的田间工程结算和款项支付迟缓。

四、项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从全年的督查情况看,项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的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项目管理与部省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有的项目虽然明确了专门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责任人,但项目管理力度和督查却没跟上;有的市项目主管部门基本未开展常规性的项目管理培训,仅停留在转发项目文件和组织参加省级培训方面;全省地区间的项目管理水平差距较大。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各项管理措施,切实纠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我省农业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我厅农业项目督查领导小组要求:项目实施不力的盐城市建湖县植保站、宿迁市泗阳县兽医站、盐城市建湖县种子站、无锡宜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并作出限期整改,于20084月底前将项目整改情况报我厅农业项目督查领导小组,否则将暂停2008年农业项目申报。同时责成盐城市、宿迁市、无锡市农业项目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实施到位。

    希望各市农业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农业项目建设的监管。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抓好每一个农业项目的实施,按照部、省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全省农业项目的管理质量和建设水平,确保农业投资的效益发挥。
 

责任编辑: 仲伟玮[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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