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 基准分 | 指标内容 | 评分办法 | 考核得分 |
一 | 工作信息报送 | 25 | 1.农业法律法规宣传 2.农资打假与监管 3.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4.案件信息 5.调研信息 6.其他工作信息 | 原则上每市每月2条,全年被江苏农业网采用不少于15条。少一条扣1分,多一条加0.5分;被全国农资监管信息网采用,每条加1分。 | |
二 | 督办案件办理 | 20 | 1.农业部督办案件 2.省政府或省领导批示 3.省厅查案通知 4.农资抽检不合格产品查处 | 通常60天内报送查处结果,有限定时间按限定时间报。结案汇报材料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未附决定书的扣1分;不按时上报,每出现一次扣2分;逾期不报的扣3分。遇特殊经同意延期且按时高质报送的不扣分。 | |
三 | 指定材料报送 | 20 | 1.半年和年终法制工作、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2.会议交流或先进典型事迹材料 3.案卷评查材料 4.报送程序、格式规范,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 在没有专门通知或其他变更时,通常按文件规定时间上报。不按时上报,每出现一次扣2分;报送先电子版后文本,少一个扣1分;文本未加盖单位印章的扣1分;材料翔实有特色有亮点加2分。 | |
四 | 统计表格填报 | 25 | 1.农资打假(两张表)季度、半年、年终统计 2.农业综合执法情况统计 3.放心农资下乡宣传活动、农资连锁经营统计4.农业行政调解统计表 5.其他重要统计 | 各类统计报表一般按文件规定时间上报;不按时上报,每出现一次扣2分;电子版和文本,少一个扣1分;填报有漏项或不签字、不盖单位印章的各扣1分;用手工填报的扣2分。 | |
五 | 其他交办事项 | 10 | 1.电话临时通知要求的 2.领导批示或当面布置交待的 3.阶段性工作或重要突击性任务完成情况 | 未按要求反馈情况出现一次扣2分;领会意图不准确、传达布置或完成任务中出现疏漏或失误,出现一次扣3分。 | |
备 注 | 报送材料日期起算,通常以第一时间发送电子版或传真为准,文本文件(原件)以传真或邮寄方式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