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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农园[2008]2号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陆羽杯” 名特茶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产茶市、县(市、区)农林(农业、林业)局: 为推进我省茶产业的发展,提高茶叶质量效益,推动品牌建设,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定于4月下旬举办第十三届江苏省“陆羽杯”名特茶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送样参评企业实施规模经营,有一定的生产基地和商品量(名茶年产量1000公斤以上),并通过无公害等质量安全认证,送样参评的名特茶必须是经省、市鉴定的定型产品。 二、茶样要求:每只参评茶送样量为500克,用两铁筒密封包装,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日期。 三、送样要求:由市、县(区)茶叶主管部门统一送样,统一按要求填交送样单(见附件)。每只参评茶样交审评费500元。具体送样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请各市、县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有关单位,以便早作准备。 附件:第十三届“陆羽杯”名特茶评比送样单 二○○八年三月六日 附件: 第十三届“陆羽杯”名特茶评比送样单 市(县) 单位名称 | | 茶园面积 | | 注册商标 | | 质量安全论证 | | 茶样名称 | | 生产日期 | | 标准代号 | | 是否省著名商标 | | 原料品种 | | 年 产 量 | | 加工方式 | | 是否省、市名牌产品 | | 加工工艺 | | | | 品质要 求及风 格特征 | | | |
注:加工方式指手工、半机械、机械三种:质量安全论证指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茶 经手人: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