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太湖治理一期工程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
浏览人数:177 2008-09-25

 

江苏省农林厅办公室文件

 

 

苏农办环[2008]7


 

 

关于做好太湖治理一期工程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农林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厅《关于加快2008年太湖水环境治理一期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通知》(苏农环[2008]9号)要求,经研究,近期将对畜禽场综合整治、乡村生活污水处理和控制性种养水葫芦等三大示范工程开展进度督查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组成督查验收组,采取看现场、听汇报和查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和验收。

二、各单位要做好自查工作,形成总结汇报材料。内容包括工程任务、实施内容、工程进度、治理成效、经验与创新,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等。示范工程应具有明显的工程标识,现场验收时将进行工程勘测及座谈汇报,并查阅项目申报和批复文件、省和地方资金拨付进度及配套使用情况等资料。

三、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要求,项目验收将分两批次进行,10月上旬对控制性种养水葫芦进行验收;10月下旬验收乡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畜禽场综合整治项目。

请有关市、县(市)农林局按通知要求,抓紧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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