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许可办理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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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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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公正办理,不准徇私舞弊;
二、要公平办理,不准差别待人;
三、要公开办理,不准暗箱操作;
四、要循序办理,不准违反程序;
五、要按时办理,不准久拖不办;
六、要依法收费,不准乱收费用;
七、要廉洁自律,不准谋取私利;
八、要热情服务,不准作风粗暴。
监督电话: 厅 监 察 室 86263502
厅政策法规处 8626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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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行政许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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