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广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加快推进生态农业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现根据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生态农业建设进入新一轮发展阶段 我省生态农业建设经过“九五”、“十五”期间试点、示范,从2005年起进入重点推进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推动农业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竞争力,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加快建设现代农业,起到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一)生态农业县建设全面启动。在全面完成“九五”12个省级和2个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的基础上,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生态农业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态农业县建设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21号)要求,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全面实施“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三清工程,积极推进生态农业县建设。各地积极行动,经有关县政府申报,省有关部门联合认定,年初确定了张家港等13个县(市)为首批省生态农业县建设单位。生态农业县建设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初步形成了“三清工程”建设特色和多元投入机制,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经过省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的考核验收,张家港、常熟、江阴、吴江、溧阳、扬中、江都、射阳、姜堰、高淳等10县(市)率先通过了验收。 (二)生态农业工程建设扎实推进。2005年,着力实施“一池三改”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积极争取并切实抓好国家沼气国债建设项目,全省新建“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3万多只,圆满完成了年初我厅为农民办实事承诺。推广大中型畜禽场沼气能环治理工程,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10处,开工建设沼气发电工程5处。新建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3100处。秸秆综合利用取得新的成效,推广超高茬麦套稻等秸秆还田、秸秆养畜和秸秆养菇技术,支持建设秸秆气化集中供气3处。加强技术培训和鉴定工作,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先后举办3期400多人参加的农村沼气生产工职业技能鉴定培训。 (三)生态农业建设基础性工作得到加强。开展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在太湖流域9个县(市)、淮河流域25个县(市)和南水北调工程沿线8个县(市)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调查,完成了调查报告,提出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总体布局和主推控制工程技术。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预测预警机制,在吴江、宜兴、武进三个县设立太湖流域污染监控监测点,完成了动态分析报告。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及绿色食品基地环境监测服务。省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站全年检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218万亩,开展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三期项目”环境质量土壤及农产品的检测工作。组织制定江苏省“十一五”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体系建设规划。 二、2006年生态农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 从各地的成功实践来看,发展生态农业,对于建设现代农业,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要以建设绿色江苏和生态省为目标,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线,突出“一个抓手、两个强化、一个推进”,即坚持以实施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三清”工程为总抓手,强化清洁能源工程建设,强化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生态农业县建设,实现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生产产品无害化、生活环境舒适化,逐步达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全面建设、系统管理,建立结构合理、功能优化、协调高效的良性循环农业生态系统。二是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调统一”的基本原则,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为中心,发挥生态效益为基础,实现社会效益作保障,取得综合效益最大化。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强化特色”的基本原则,确立生态农业发展方向与途径,明确主攻方向,突出区域特色,提出发展生态农业的对策建议与保障措施。四是坚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生态安全的基本原则,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生态安全是发展生态农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优势农产品产业、科教兴农有机结合,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五是坚持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相统一的基本原则,通过实施“三清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业生产环境,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建设任务。2006年,扩大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示范,在苏北、苏中农村推广“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建设一批大中型畜禽场沼气能环工程,启动建设10个不同类型的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区,力争有10个县建成生态农业县。 三、2006年生态农业建设工作重点 (一)精心实施清洁能源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建设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大力普及农村沼气,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省委《“十一五”规划建议》也提出,“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沼气、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省政府明确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内容,进一步扩大试点,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村容整洁。实践证明,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注重与生态农业、农村环境和新农村建设三结合,是一个投资小、见效快、回报高、促增收明显的一个产业,是一个民心工程,是一个富民工程。各地要抓住机遇,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把好事办好,为“十一五”生态农业建设打好基础。 一要明确工作思路。从我省农村发展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以村为单位整体推进,在进一步扩大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加快向面上推广,在全省有条件的农村集中居住村开展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在淮北和部分苏中和苏南地区重点开展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对全省规模畜禽场分期进行沼气工程治理,对大型畜禽养殖场推广沼气发电。 二要落实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放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来谋划。省、市、县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明确实施的处科室,有专人负责。将建设任务层层分解,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县为单位进行目标考核。做到统一制定规划,统一补助标准,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统一施工,统一检查验收。二是增加财政投入。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工程建设是一项惠及百姓的公益事业,省级财政将增加投入,各地也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资金投入的增加,逐步建立以政府引导、财政支持与农民投入、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发展机制。省将制定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各地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做到省里一份拨款文件,农民或建设单位一份用户卡片,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三是创新发展机制。坚持按照规模化、产业化的思路,探索不同的服务模式,强化公益性的技术服务,实行专业化施工、产业化发展,推进物业化管理。四是强化基础管理。进一步加大队伍培训和建设力度,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施工技术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确保工程建设效益。 三要强化目标考核。在项目实施上要求做到“三个统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职业资格准入,统一实行招投标制度。在项目管理上要求做到“三个公开”。公开省有关扶持政策,建设计划任务,资金补助标准和建设条件,公开自愿建设农户名单,公开物资采购价格及分配办法。在项目资金管理上要求做到“五个不得”。项目一经批准下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必须落实到村到户到场;不得挪用项目资金;不得降低补助标准;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不得减少项目数量。在项目施工管理上要求做到“五统四包三卡”。五统:统一技术培训,统一安排技工,统一施工图纸,统一配件供应,统一验收标准。四包:包建、包维修、包教会使用、建坏包赔偿。三卡:登记卡、验收卡、服务卡。 (二)稳步开展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生态农业是一项探索性工作,加强示范推广是生态农业建设行之有效的方法,通过示范区建设,集成推广各类生态农业技术,进行试点示范、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各地要在总结已有的试点示范经验,扩大示范区域,提高建设水平,积极申报和创建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区。重点建设一批太湖、淮河流域、南水北调沿线和沿江等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为重点的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一批有区域特色生态种养技术、秸秆综合利用和规模畜禽场综合治理为重点的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一批以沿海滩涂、环太湖和洪泽湖水生植物、丘陵山区野生植物保护为重点的生态农业示范区。各地要从本地的工作基础出发,每个市、县都要规划建设1—2个生态农业示范区,打好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基础。 在推进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中,一要坚持科学规划,充分体现特色。要在对示范区化肥、农药、激素、植物生长调节剂、秸秆、畜禽粪便总量、流失量、利用率、生活污水排放等对水体污染进行调查、摸清本底、定点监测的基础上,进行规划,突出建设重点,体现区域特色。二要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组装配套。建立适合当地实际的新型肥料和平衡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体系,推广稻田养殖、林农牧结合、猪—沼—菜(果、渔)等生态种养模式,建立农村沼气、秸秆利用、大中型畜禽场有机物污染治理等农村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等生态技术为主体的清洁生产技术保障体系;要与建设仿生沟渠、人工湿地、恢复植被、植树造林等小流域治理和畜禽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为主体的工程保障体系相结合,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到位率。三要创新机制,探索新路。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要与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相结合,与清洁能源工程建设相结合,与生态农业县建设相结合,创新机制,探索新路,实行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项目化管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生态农业建设水平,扩大影响力。 (三)大力推进生态农业县建设。生态农业县建设是一个融经济、社会、生态和文化于一体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是衡量一个县经济是否协调发展、社会发展是否和谐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新农村建设面貌的一个重要展现,也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一块“金字招牌”。在深入总结第一批生态农业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第二批生态农业县建设。经过县(市)申报和省有关部门审定,初步确定溧水、宜兴、丹阳、通州、兴化、金湖、涟水、东台、丰县、沛县、赣榆、灌南、泗阳、宿豫等14个县(市)为第二批生态农业县建设单位,2006年底前进行考核验收。对生态农业县建设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凡是县级政府有积极性,工作基础好的县,可以申报,作为第三批生态农业县建设单位。对个别工作主动,规划制定早,实施力度大,效果明显,达到评价指标的县可以提前进行验收。 生态农业县建设,一要立足发展大局,提升创建立意。要正确把握工作定位,明确工作思路,找准工作的突破口,自觉将生态农业县建设作为生态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紧扣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三农”工作主线,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生态农业建设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加强部门协调与合作,形成管理、协调、指导、服务的工作合力。三要积极创新机制,切实增加投入。积极探索生态农业建设的投入机制,通过财政补一点、群众自筹一点、市场化运作筹措一点的多渠道筹资办法,努力增加投入,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投资及运营管理体制,形成开发与保护的生态环境建设运营格局。四要科学制定规划,严格考核验收。制定好规划是生态农业县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各生态农业县创建单位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为指导,根据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全面推进的要求,组织学科门类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的生态农业县建设规划编制技术组,进行科学编制,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不同阶段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根据省制定的生态农业县建设的评价18项指标,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考核组进行验收,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五要巩固建设成果,扩大宣传推广。生态农业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对已建设的生态农业县一方面要认真总结经验,扩大宣传,推广典型;一方面要加强督促检查,对照规划继续完善,针对不足和问题,进行补课,着力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巩固建设成果。 (四)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以建设沿太湖、沿江和淮河流域1个区域总站、6个区域一级站、12个区域二级站和60个流域监控点为重点,以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强化监测手段,提高监测能力为目标,形成职责明确,运转协调,反应迅速的工作保障机制,强化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农业资源保护与持续利用、生态建设与恢复、环境污染预防与治理相配套的农业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主要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水、土壤质量以及农产品特别是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等工作。按照农业部门的职责,根据农业部和省的要求,建立全省农业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做到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防止责任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生态农业建设工作体系。市县农业部门都要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处科室,确保有专人负责,培养一批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一批专业技工,形成上下贯通的强有力的工作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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