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见
浏览人数:2348 2007-01-18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上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予以大力推进,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全省启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逐步扩大,“三品”认证工作健康发展,政府监管能力不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有了提升,全省范围内未发生重大食用农产品中毒事故。根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现就2007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思路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2007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立足“依法行政、制度监管、技术保障”,在做好基地建设、“三品”认证、例行监测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今年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其核心是“加强三个监管、打好五项基础”,即加强“安全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监管,突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队伍”建设,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为现代农业建设服务。
        二、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
        今年将突出三个方面的监管重点:
        一是加强安全优质农产品基地监管。根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的内容,继续做好每年30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认定工作。针对目前产地认定过程中出现的“重认定、轻监管”、缺乏建设主体等问题,把工作重点放在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建设主体上,并对已认定的“三品”产地实行淘汰管理,确保产地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出发,根据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进行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划分和调整,从产地环节切断有毒有害物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途径。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三个关口,进一步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制度,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坚决不允许使用,对限用的根据限用范围合理使用,对可能产出致病和“三致”危害的添加物报农业部门审查备案,防止乱用滥施。
        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市[2006]29号)和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抽查检测规范市场质量安全准入工作的通知》(苏农市[2006]32号)精神,逐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行为,深入开展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工作,以进一步警示生产,引导消费。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帮助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配备检测设备,培训检测人员,开展检测工作。引导暂时无条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批发市场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入市产品进行检测。逐步建立市场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市场主办单位先行赔付和保证金制度,对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市场,要依法追究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责任。
        三是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监管。在做好新增无公害农产品300个、绿色食品获证单位150个和有机农产品获证单位60个认证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申请取消其称号,确保“三品”的信誉。根据农业部《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农产品特别是“三品”的包装和标识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监督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农产品标识和防伪标志,推行标识管理,使消费者看得见、买得着安全农产品。
        三、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
        为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今年重点打好五个方面的基础:
        一是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配合农业部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建设,在全省选择一批农产品质量建设基础较好、特色主导产业和区域农产品品牌明显的县,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探索我省农产品质量建设的发展模式、管理机制和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的内容,今年全省建设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00万亩、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50万亩、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5万亩、无公害畜禽标准化示范基地20个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4个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重点在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模式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展开工作,力争通过1-2年的建设,探索出符合自身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建立起有效的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完善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为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根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的主要内容,继续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并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制度,不断扩大监督抽检范围,提高监测效果。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月检月报例行监测工作,以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为重点环节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和畜产品“瘦肉精”残留检测。强化季节性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根据农产品上市季节,对茶叶、水果、大米等主要食用农产品以及苏丹红、荧光增白剂及其他化学添加剂开展专项监测。加强已认证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及产地认定整体推进县(市)生产环境的监督管理,开展质量抽检,实行动态管理。鼓励各地在省里例行监测工作基础上,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或流通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持续监测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抽查,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三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进一步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确保公众充分享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知情权、监督权。制定相应的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信息内容、发布范围、时间和方式等,使信息发布工作有章可循,确保真实性、可靠性、时效性和权威性。同时,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对部、省下发的预警通报,要高度重视,迅速反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查找原因,逐步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测体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的有效手段,是农产品市场监管的技术支撑。根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立足目前全省初步形成的以“省级质检中心为龙头、区域性质检中心为骨干、县级质检站为基础、市场(企业、基地)速测点为补充”的体系框架,整合资源、整体规划,省、市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以完善提高为主,重点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综合监测站(含乡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点)建设,尽快完善检测网络。省里正在研究制定《江苏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考核认定办法》,对各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和能力考核,规范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保障能力。
        五是建立一支高效精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队伍。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尽快构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适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是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的重要基础。要在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检验检测和技术推广队伍中,选择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通过培训、考核,经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担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原则上每个乡镇均有1-2名专、兼职监管员,主要承担监督管理、宣传指导、技术培训、协调配合等方面的工作职责。根据我厅《关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的意见》(苏农市[2006]42号)精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培训,提高监管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管理,促进监管员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队伍结构合理、作风优良、业务过硬;建立考核评比制度,每年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继续履行职责。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公益性、社会性工作,政策性很强。提高农产品质量既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也是促进高效农业规模化的前提。质量出效益,品牌出效益。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农业部门新的工作职责。各地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上突出的位置,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关键措施,切实承担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处理好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关系,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关系,依法监管和引导服务的关系,加强与食药、卫生、质监、工商等各部门的配合,尽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积极创造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宏观环境、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健全、责任明确、运转高效、行动统一。
        (二)开展宣传培训。各地要大力普及法律知识,特别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和法律责任的培训,让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全民质量安全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同时有效提高农业部门依法治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提高反应能力。各地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实施办法,强化快速反应能力,有效处置突发事故和事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的处置能力。省里已按部里要求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组(苏农市[2006]46号),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处理,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四)强化工作考核。各地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强化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监督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追究,并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
        (五)加大财政投入。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各地要争取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投入力度,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顺利开展。目前省里每年已安排了农产品质量建设专项经费,各地也要积极争取安排专项经费。今年适当时候,我厅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专项检查,其中财政专项经费安排也将作为贯彻实施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对各地农产品质量建设的考核内容。
 
来源:江苏省农林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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