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统领农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农业,管理护农,合作兴农,服务利农,全力推进三大合作建设,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巩固税费改革成果,规范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提高农经服务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推进农村三大合作。农村“三大合作”是广大农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体制创新,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要切实强化对“三大合作”的管理、指导和扶持:一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按照一要发展、二要规范、三要可持续的思路,做好地方立法准备工作,出台配套扶持政策,组织实施《江苏省“十一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继续推进“四有”三级联创,加快健全考核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多元带动、规模发展、有效运营机制,开展联合社试点;加大辅导培训力度,增强发展后劲,搞好项目扶持,加大发展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培育一批产业规模较大、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专业合作社。力争2007年全省新增省级“四有”专业合作组织150家以上。二要稳步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积极探索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进行集体经济的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出资人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经营性资产量化折股、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办法,稳步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改革,使其成为“民有、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主体。对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总量较大的地方,可以建立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经工商注册,从事集体资产的经营活动,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可以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探索向股份有限公司过渡,落实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三要积极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坚持规范引导与政策激励相结合,营造良好发展氛围,规范章程和制度,实现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新发展。争取完成新增80家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任务。 二、稳定承包与推进流转并重,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快完善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依法落实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源头上保护农民利益。扩大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试点,实现土地承包规范化管理,力争全年新增10个县(市、区)土地承包信息化试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探索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规范流转合同,完善流转手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尽快建立保障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权益机制。扩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试点范围,提高运行质量,强化仲裁规章和制度建设,继续开展仲裁员、首席仲裁员业务培训,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力争全年新增10家县级土地流转承包仲裁庭。加强土地承包政策的研究,加强对弱势群体土地承包权落实、征地补偿费分配、管理和使用等问题的调查研究,进一步细化政策,解决好土地承包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三、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按照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加强政策法规培训,建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一要拓宽农民负担监管范围。加强对农民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加强对农民各项补贴补偿、村级财政性补助资金的监管;加强对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乱收费、乱摊派的监管。二要加强减负法规政策培训。按照“国办发[2006]48号”文件要求,继续组织好苏中、苏北八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培训工作,培训对象从乡镇领导向村干部延伸。三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都要组织农民负担执法检查”的要求,牵头做好全省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卡、农民负担预算等监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加强对农民反映强烈问题的督查、督办、查处力度。四要加强涉农负担信访查处。建立健全涉农负担信访受理、督办、处理和反馈制度,做到受理及时、督办得力、处理到位。五要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总结推广责任签订、一票否决、目标责任考核和重点管理等成功经验和做法,推进依法监管农民负担工作进程,建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四、立足制度化与规范化,强化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各地要在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合格乡村创建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政策,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强化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扎实做好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有效控减村级债务,推进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要完善村账乡镇代理制度,规范乡镇代理行为。乡镇财务代理机构要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村级账务委托代理协议;要加强村级资金管理,对村级各项收入都要及时足额纳入村账核算;要加强代理机构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考核机制;要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要推进农村财会电算化,提升会计核算水平。二要健全财会制度,强化财务公开、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工作。要健全村级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民主理财等制度;按照“五规范”的要求,抓好财务公开工作,对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重点问题都要纳入公开内容,坚决纠正不公开、假公开等问题;要健全民主理财组织,定期开展理财工作,提高理财水平;要切实开展农村审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全面审计和专项审计,要重点开展土地征用补偿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的专项审计。三要规范村级举债行为,加强控减村级债务工作指导。建立村级债务定期统计制度;建立举债申报制度,规范举债程序;建立债务责任追究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加大债务追究和考核力度;建立债务通报制度,对控减债务不力的地方进行通报。四要依法管理,规范经营农村集体资产。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工作;完善集体资产产权登记与年检、管理台帐、保值增值考核等制度建设;规范集体资产经营,建立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经营制度,对集体土地、滩涂、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 五、创新为农服务机制,扩大农经一站式“窗口”服务覆盖面。要全面推进乡镇农经一站式“窗口”服务,做到“四抓四突破”:一要抓服务“窗口”,在服务阵地上求突破。没有建立服务“窗口”的乡镇要尽快建立;已经建立的乡镇,要进一步加以完善。二要抓服务领域,在服务水平上求突破。要拓宽服务领域,充实服务项目,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广农民“点题服务”、“110”式电话服务、进村入户“零距离”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有效服务。三要抓政策扶持,在改善服务手段上求突破。研究出台推进农经一站式“窗口”服务的意见。四要抓舆论宣传,在全面开展上求突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工作联系,加大工作宣传,为工作全面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各级农经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农经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农经部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职能作用,当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农经队伍是农经工作成败的关键,各级农经部门要切实加强农经队伍建设。要正确对待改革,要用创新的理念、积极的态度、务实的工作、一流的业绩,赢得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乡镇农经部门要探索领办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农经系统情况清、政策熟、信息灵的特点,适应新形势下农经工作的要求。要做研究员,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新形势下农经工作面临的任务,注重对三大合作、土地流转、减负增收、规范经营管理和健全农村服务体系等方面的调查研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要做统计员,提高农经统计水平。对收益分配年报、农村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负担跟踪监测等统计工作,要认真负责,提供真实数据,加强研究分析,为领导决策和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提供基础资料。要做宣传员,充分发挥《江苏农村经济》、《农家致富》刊物平台作用。在政策、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两刊”在农村覆盖面。要做运动员,抓好农民体协工作。围绕乡风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要做联络员,抓好部省共建新农村示范点。要主动沟通,积极配合,协调关系,切实抓好示范点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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