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省花评选活动的通知
苏农办园[2006]7号
浏览人数:1151 2006-12-12
 

各市、县(市、区)农林(农业)局:

根据省领导指示,我省将开展“省花”评选活动。省花是一个省独具一格的形象代表,是一种富含文化底蕴的精神象征。省花的产生,可以激发全省人民热爱江苏、热爱家乡的热情,鼓舞人们投身建设美好家园、共筑和谐社会,推动“两个率先”进程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首届中国江苏花卉博览会上,茉莉花、梅花、兰花分列省花候选对象第一、二、三位。为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度,我厅和省花木协会将在1213扬子晚报上刊登选票,也可登录江苏农业网(www.jsagri.gov.cn)首页“民意调查”栏目点击投票。请各市、县广泛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投票评选。

附件:关于开展省花评选活动的公告.doc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 袁毅[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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